江山御景小区收费不理
| 信件编号: | 20200616005 | 来信时间: | 2020-06-16 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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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徐**** |
| 内容: | 我是住在江山御景小区的业主,现在是有车难停,请相关部门领导实地调查一下,地上停车线被电话瓶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占具。 地下车库每月价位太高,一,我想请问地下人防车位到底是否归开发商所有还是业主所有 二,收费标准是否公开是否考虑到当地老百姓的收入来定价开发商是否有权卖二十年续十年的权利 三,市场定价请问政府相关部门能否建议要考虑到当地的物价水平,停车费一个月230,管理费30蚌埠市也没有这么高的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局、荆山镇政府
答复时间:2020-06-19 16:4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安排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局、荆山镇政府调查,现回复如下:1:责成物业加强宣传和引导,对自行车、电瓶车的非机动车停放机动车停车位的行为加强引导。2:责令该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服务。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八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收取的停车费、租金,应当保障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3: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是由安徽新湖置业公司投资施工,怀远县人防办对该小区ABCD区防空地下室颁发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有效期至2022年8月1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文件内容,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即开发商新湖置业公司所有,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实行产权与使用权、经营权分离。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已于2015年初实行市场调节,按《价格法》规定,经营者有权自主定价。开发商对每个车位收取租赁费230元/月,另外物业公司对每个租赁车位收取30元/月卫生服务费。收费标准在小区内已进行公示。若业主认为地下停车位租金确实过高,根据《安徽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业主可到怀远县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投诉,申请对江山御景小区停车位的成本调查,江山御景业主具体可联系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联系方式:8212663。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联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8213800,县市场监督局:8855923,荆山镇政府:831565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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