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0507002 | 来信时间: | 2021-05-07 0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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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王**** |
内容: | 本月5日下午四点19分在中石化(怀远路达加油站)加200块钱油,后开车带孩子去超市玩,期间家人跟我说让我开305块钱的油票,单位报销要用,我便带着孩子玩,于六点半左右返回该加油站,对工作人员说:下午四点多来加了200块钱,现再加105块钱,帮我开个305块钱的发票。该站工作人员称:二十分钟半小时回来还可以开票,现在开不了,说是流水往前推了,还说是我自己当时不要票的。首先,我有微信支付凭证,也给他们看了,其次,我当天消费,回来要发票,不给我开,还说当时是我自己不要的,这是什么态度。最后,消费者消费,你们不主动问消费者是否要发票也就算了,别人消费需要发票,为什么不给。希望能给予回复并解决。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县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5-08 16:3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怀远县政府经安排县税务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经核实,现已责令中石化加油站立即联系诉求人并开具发票,如有疑问,请咨询税源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52-821177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