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怀远县农村不动产确权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0-01-29 15:22 截止日期:2020-02-28 15:36 征集状态:已结束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检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号)、《中共蚌埠市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硬任务分类清单>的通知》(蚌发〔2019〕5号)、《关于印发蚌埠市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蚌集组〔2019〕1号)等精神,拟定了《怀远县农村不动产确权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时限2020年1月29日至2月28日截止。王栋副科长联系电话  0552-8012268,邮箱466641124@qq .com。地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窗口。

              2020年1月29日

附件:《怀远县农村不动产确权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结果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检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号)、《中共蚌埠市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硬任务分类清单>的通知》(蚌发〔2019〕5号)、《关于印发蚌埠市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蚌集组〔2019〕1号)等精神,拟定了《怀远县农村不动产确权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结果反馈时间:2020年2月29日

关于印发《怀远县农村不动产确权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正式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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