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求助接待-安检登记-在站服务-离站服务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怀远县民政局 | 谢传龙/秦云云 | 受理岗 | 为需要救助人员办理救助手续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民政局 | 黄玉萍/秦云云 | 审查岗 | 1、对被救助人员进行信息登记;2、能提供原件的资料的,对资料进行审查。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怀远县民政局 | 苏文勇/秦云云 | 办结岗 | 对救助管理业务进行办结。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6次
累计评价
-
6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
原则上必须提供,但对于流浪在外无法提供身份证件的流浪乞讨人员,也可以也予以救助。 | |
申请需要本人到场,我们主动救助的由站内人员带回登记救助。由乡镇或公安等部门送来的救助人员,由送来的单位提供材料。 | |
救助站一般接到救助人员,能够核实人员信息的,可以协助其返回家乡。对于流浪乞讨无处可去的,救助站可予以长期在站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