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发布日期:2022-11-29 09:13信息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浏览量: 【字体:  

从严配置资产。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真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摸清国有资产存量的基础上,合理提出配置需求。要求相关审核部门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对于资产配置问题,能通过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不得重新购置、建设、租用。购置、建设、租用固定资产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并做好政府采购等履约验收与固定资产入账的衔接。严格按《怀远县县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规定的标准配置固定资产,没有配置标准的,要求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和事业发展需求,厉行节约,合理配备。不得一边出租出借资产、一边新增配置资产。

规范使用资产。不断加强资产使用管理,严格履行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管理程序。根据《怀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落实资产内部领用和离岗归还制度,要求领用人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出现损坏及时报修,避免闲置浪费或是公物私用。发生岗位变动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移交或归还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调剂共享资产。积极推进资产在单位内部调剂共享,鼓励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的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将仪器开放共享情况作为新增资产配置的重要参考因素,推动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

规范处置资产。明确资产内部处置程序,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及时处置资产。对长期积压的待处置资产,按“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在规定权限内予以处置,切实解决“销账难”的问题。资产处置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出售、出让、转让资产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评估,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通过进场交易、拍卖等公开方式处置。确实不具备使用价值的资产,鼓励通过网络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