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3年11月份农村特困供养资金的通知
怀民〔2023〕169号
各乡(镇):
经研究,现下拨全县各乡镇2023年11月份农村特困供养资金合计604.0160万元。其中:1、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经费448.5780万元,分散护理补贴33.4555万元;2、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经费52.2276万元,集中护理补贴22.8879万元;3、公建公营敬老院管理服务经费共计46.8670万元,其中工作人员生活补助41.3500万元,公用经费5.5170万元。
请各乡镇按通知要求及时将资金发放到特困人员手中,不得代领、冒领,严禁截留和挪用。请各乡镇按通知要求及时将资金发放到特困人员手中,不得代领、冒领,严禁截留和挪用。
附:《2023年11月份特困集中供养经费发放汇总表》
《2023年11月份特困分散供养经费发放汇总表》
《2023年11月份乡镇敬老院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汇总表》
《2023年11月份特困供养发放汇总表》
2023年11月份农村分散特困经费.xls
2023年11月份农村集中特困经费.xls
2023年11月份乡镇敬老院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汇总表(财政).xls
2023年农村特困11月份资金-汇总表.xls
怀远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3日
抄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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