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应急罚〔2024〕19号

发布时间:2024-12-22 16:57 来源: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安徽弘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91340321MA8Q11QY7K (怀)应急罚〔202419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安徽弘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随机抽查了4 名正在从事电焊作业的操作工,分别为邵**、曹*、李**、孟**,经核实邵**和曹*2人均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属于无证作业。 决定给予 处人民币10000(壹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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