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怀远县城市管理局单位“三公”经费公开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21.65 |
18.56 |
因公出国(境)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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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13 |
0.1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9.52 |
18.37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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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52 |
18.37 |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万元,完成预算的85.73%;较上年减少16.92万元,下降47.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单位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占1.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37万元,占98.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3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8.92%;较上年减少1.11万元,下降85.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怀远县城市管理局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城市管理局国内公务接待共3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省住建厅城管处实地调研和日常工作加班餐费用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9.52万元,支出决算为18.37万元,完成预算的94.11%;较上年减少15.81万元,下降46.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控工作经费的支出工作。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一线执法执勤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城市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