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麦秸重复利用问题

发布日期: 2020-06-02 08:50 信息来源:怀远县热线办 【字体:  
信件编号: 20200529005 来信时间: 2020-05-29 17:59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方****
内容: 麦秸打捆后农民有没有权力拉回家作为养殖业用料,政府启动资金麦秸打捆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能够重复利用不焚烧么,农名拉回家作为自家的养殖用料反而会被派出所逮捕,这是什么原因,是必须从政府手里高价购买这些本来是农民自己的所有物么,建立储存草料的地方还去请看管的人,这些自己庄子就能消化掉的草料为什么要多此一举,让百姓自己的草料转手再卖给农民,羊毛出在羊身上,麻烦问一下这笔卖出草料的钱是本庄大队自我消耗了,还是上交政府了,如果是上交政府了麻烦出一个相关正式的公告,希望好好调查一下尽快回复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2020-06-02 08:5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安排县农业农村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经查,农户想将秸秆当作饲料用,可自行将自家田块收集秸秆,而对于农户私自将秸秆经纪人打捆成型的秸秆运送回家,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为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怀远县政府安排奖补资金到乡镇,用于农作物秸秆机械打捆离田作业补助、粉碎还田、应急清运和收储站点场地等补助。出台奖补政策,是加大对全县秸秆打捆离田工作支持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鼓励壮大怀远县秸秆经纪人队伍,也能避免一家一户处理秸秆难的问题,提高秸秆离田的速度和利用率。 秸秆经纪人实施打捆离田之前,会和乡镇、村(居)签订三方作业合同,投入资金自购打捆机或者租赁打捆机,对合同中地块秸秆集中处理离田。 秸秆经纪人将打捆成型的秸秆清运到堆场,通过与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将秸秆销往利用企业所在地,这是市场化行为,不存在本村消耗或者上缴政府。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821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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