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00607003 | 来信时间: | 2020-06-07 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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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苏**** |
内容: | 我是怀远县褚集镇赵庄村张庄组村民苏万海,2019年11月份左右村里在家门口修了一条水泥路,水泥路南有一条几十年的公用2米水沟,水沟中间有一条水管,之前土地权属变更量地时说明以水管为限,水管以南作为南边村民的宅基地,水管以北作为北边村民的排水沟,水泥路修好以后,张全家把老宅屋后连带着我家排水管全部用土垫实并且不愿意挖掉,起初找人协商希望他们家埋个排水管不要影响我们家排水,对方不愿意,再又找村部,村部不解决,又几次找乡政府书记,书记说给解决把沟挖开,最后不了了之并未给解决,中间报过警,对方依然很强横,警察也未给处理,没办法,我们就把自己这边挖开了,对方又给填实了,说那就是他家的地,我们有村民和村代表签字,以及村部签字盖章证明的文件,确实那里是几十年的排水沟,解决不了我们只能再找村书记,书记又说给解决,一个多月前制定了一个方案,我们同意按方案执行,村书记又说等对方回来,现在收小麦回来了,对方不同意方案执行,村书记又不给处理了,转而再去找乡书记,乡书记不给处理又嫌我们总是找他烦,说他们没有权利挖开水沟,挖开是违法的,又说下大雨就给挖开,我们是农民,家里排水管是经过放粮食的房屋的,如果水管一直被堵,雨季来临,家里的水排不出去,造成了损失,谁又能负担,我想问问领导,这件事陆陆续续半年多,都相互推脱不给处理,是不是就没办法了,如果一直解决不了致使双方矛盾激化,造成了更严重的后果,乡村政府是否也要承担责任,是否乡镇政府部门觉得事情太小又偏袒背后有人的一方才推脱不给处理,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怀远县褚集镇政府
答复时间:2020-06-11 18:1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褚集镇政府调查现回复如下:该水沟位于赵庄村张庄组,2014年实施一户一块田后,当时连路带沟是留出5米宽,后来2019年11月份修路修了4米,路南50公分为电缆杆。张全为方便通行将后门处水沟垫平,起初赵庄村建议埋水管方便排水,苏万海不同意,要求挖沟排水,张全家后门对着路,挖沟就不方便出行,所以调解失败。前期因张全一家人都在外地,经常电话联系协调,午季收小麦张全回来后,村干部晚上到他家进行协调,调解到十一点也没协调好。该事项您已通过信访途径反映,褚集镇政府已于6月10日下达受理告知书,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