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0806002 | 来信时间: | 2021-08-06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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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刘**** |
内容: | 我公司想要设立公司内部食堂,不收取员工费用,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假如需要,办理程序是哪些?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答复时间:2021-08-06 15:0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怀远县政府经安排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核实,公司内设立食堂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一般为: 1、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经过原件核对后,提交营业执照; 2、到办理中心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相关人员对符合申请资格的申请书进行预审,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并做出受理决定,对于符合审批条件的,相关部门可以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则需按要求修改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食品经营者在工作日内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申请食品检测,管理人员依法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4、检测符合规定后,即可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电话联系0552-885593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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