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0820005 | 来信时间: | 2021-08-20 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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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苏**** |
内容: | 我是榴城镇高皇社区的农民,2021年7月30日咨询编号20210730004咨询关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事宜。 2021年8月6号(周五)下午5点后,榴城镇镇政府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详细了解清楚之后,因为是周五下班时间,说下周一会有人联系我。截止今天上午,两周过去了,仍然没有人联系我,也没有见到咨询回复。 请问咨询的回复有没有时效要求?重新讲述一下要咨询的事情 2017年11月16日,发布公告要在40日内完成土地和房屋征迁; 2017年11月当月我们就配合完成了房屋拆除和土地征收; 2017年12月,完成了房屋面积和附属物等的核算工作; 2017年11月,我们父母已经达到60周岁和55周岁的年龄,并且失地地亩小于0.3亩的标准; 据咨询编号20210722004的回复,对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由村委提交材料,当月申请,次月即可享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为什么2019年3月才开始享受?中间跨度15个月 什么原因导致需要15个月?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榴城镇政府
答复时间:2021-08-26 17:0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怀远县政府经安排榴城镇政府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经核实,编号为20210730004的问题已在8月9日进行回复,请您在用户中心中进行查询。您所咨询的内容无时效性,相关部门会根据规定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答复。前期榴城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已多次与您电话沟通并给予解释,均未理解。榴城镇人口较多,且近期开展疫苗接种事宜,工作人员任务繁重,无法进行一对一电话服务,您可直接与榴城镇民政所进行联系,榴城民政所电话:0552-8865505、0552-8865506。经核查,您家人所属征收土地公告是2019年发布,所以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从2019年发放。由于您多次反映该问题,榴城镇目前已重新进行查证,查证后将召开会议研究,最后结果以查证研究结果为准,请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