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1125002 | 来信时间: | 2021-11-25 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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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吴**** |
内容: | 您好,我是榴城镇城市之星的业主,首先,我今年的物业费没交,不是我不交,在我交去年物业费的时候,我就和物业经理说过小区单元门口电瓶车摆放把门堵上,电瓶车上楼充电,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物业经理当时就说他们近期就在处理这个问题,一个月会处理好,电梯安装设备,这大半年过去了,门口还是这样,没有任何处理,近期物业开始每天打催收电话,发信息恐吓,这种行为对我造成很大困扰!但反是物业上门找我说了这个事情,而不是用电话,短信恐吓!我也不会不去交物业费,到现在为止我们没见到物业一个人和我们商谈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榴城镇政府
答复时间:2021-11-29 16:1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怀远县政府经安排榴城镇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核实,物业委托南京聚法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催费,催费方式是发短信和电话,给业主宣传物业服务的相关内容,并告知欠费的时间和相对应的金额,并没有恐吓行为。电瓶车摆放问题已督促物业加强管理,电梯安装设备,物业正在与物业总公司申请此项目。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榴城镇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552-8217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