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1126004 | 来信时间: | 2021-11-26 1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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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年**** |
内容: | 我家在A村,现在B村买了房子,如何把自己的户口转到B村?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1-11-29 10:3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怀远县政府经安排县公安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核实,按照《蚌埠市公安局户口办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第三十条规定,对因生产生活居住需要迁往集体土地房屋落户的要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第一、夫妻投靠; 第二、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 第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经核实您不符合迁户条件,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公安局联系,联系电话:0552-2226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