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毛坯房物业费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 2022-03-11 11:01 信息来源:怀远县热线办 【字体:  
信件编号: 20220304007 来信时间: 2022-03-04 12:57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胡****
内容: 本人新房位于中央名门,由于个人经济原因,一直未装修未入住。了解到其它省市对未入住的空置房,缴纳的物业费会有优惠政策。想问一下本市县有没有相关的惠民政策。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2-03-11 11:0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安排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调查,现回复如下:根据《怀远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半年以上未入住且月用电量不足2度的普通商品空置住房,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按房屋所在小区相应等级物业费标准的10%优惠。”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联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821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