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房产证办理

发布日期: 2022-04-27 10:19 信息来源:怀远县热线办 【字体:  
信件编号: 20220424004 来信时间: 2022-04-24 15:1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崔****
内容: 我们家在怀远县荆山镇山西路水运南巷,80年代初在这里买的地,盖的房,但一直没办产证,我想问下这个产证怎么办理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22-04-27 10:1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安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现回复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提交:1、土地权属来源材料;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3、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提交以上材料即可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552-891985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