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20424004 | 来信时间: | 2022-04-24 15:10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崔**** |
内容: | 我们家在怀远县荆山镇山西路水运南巷,80年代初在这里买的地,盖的房,但一直没办产证,我想问下这个产证怎么办理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22-04-27 10:1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安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现回复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提交:1、土地权属来源材料;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3、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提交以上材料即可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552-8919850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