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大生物(怀远)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2-05-23 15:33 信息来源:怀远县热线办 【字体:  
信件编号: 20220519005 来信时间: 2022-05-19 10:00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姓名: *****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据蚌埠市重点企业公开信息检测平台显示,光大公司并未合规合法公开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信息,为有效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敦促光大公司及时准确上传污染物排放信息!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2022-05-23 15:3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安排县生态环境局调查,现回复如下: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发电工程项目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怀远县荆山镇涡南村,已取得相关审批手续。 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含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等指标在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已安排县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开企业排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