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1124002 | 来信时间: | 2023-11-24 1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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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陈****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2017年研究生教育改革后首届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2021年毕业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现在工作两年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 2号),明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2022年11月30日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怀远县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规定仍未将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初级职称认定范围,我想请问县人社局是否了解省人社厅的改革政策,是否依照2022年11月30日人社部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对今年职称评审政策进行改革,将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3-11-28 16:4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2号)文件精神,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必须是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学历以上(含本级)全日制毕业生。感谢您对职称工作的关注!咨询电话:8858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