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409004 | 来信时间: | 2024-04-09 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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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夏**** |
内容: | 领导你好,我是从外地过来在这边淮海路石榴街做点小生意,在毅德城书香苑买的二手房,由于资金不足,房子还在原房东名下,没有过户只是做了一个公证,9月份实验中学新校区开学,孩子户口在合肥,是否可以凭这个房屋公证书去报名,如果不行,是否可以凭营业执照让孩子上学,现居住书香苑,是否可以就近上学。再问一下,学校什么时候开始招生?招生信息在哪里看?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4-04-11 18:4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目前持有的房屋仍在原房东名下,虽然已进行公证,但法律上并未完成过户手续。因此,该房屋的产权并未实际转移到您名下。在此情况下,仅凭房屋公证书是无法作为孩子入学的直接依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