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育儿补贴

发布日期: 2024-10-31 10:28 信息来源:怀远县热线办 【字体:  
信件编号: 20241030001 来信时间: 2024-10-30 18:1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孙****
内容: 请问申领育儿补贴申领人是否需要持有怀远当地的养老保险和社保?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4-10-31 10:28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申领育儿补贴”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蚌埠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已经明确,育儿补贴资格认定标准为:(一)生育时,夫妻双方均为蚌埠市户籍或一方为蚌埠市户籍,生育子女在蚌埠市落户。(二)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1月 1日以后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三)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生育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生育补贴。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2.夫妻收、抱养的子女;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二、申报育儿补贴需要提供如下材料:1.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包括本次申报补贴的二孩或三孩户口本);3.夫妻双方共同已生育子女(一孩、二孩及三孩)的出生医学证明;4.生育登记凭证(在安徽省进行生育登记的免于提供纸质材料,由受理地从系统中查询打印后补充进申请人的材料中,未在安徽省登记的需要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5.申报时夫妻双方最近一个月的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证明;6.申报时夫妻一方为无户籍现役军人的,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和部队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申报时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等相关材料;申报时夫妻一方已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疑问,请联系卫健委家庭发展科,电话:821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