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余额是否可以作为首付购房

发布日期: 2025-07-07 11:32 信息来源:怀远县热线办 【字体:  
信件编号: 20250705002 来信时间: 2025-07-05 14:03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李****
内容: 公积金余额是否可以作为首套房购房首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余额不够首付的情况下可以自己额外再补吗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5-07-07 11:3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贷款购买有开发商的期房可以使用公积金余额作首付。只能自己付一部分,一部分使用公积金,不能全部使用公积金余额作首付款。需要授权委托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付款票据和转入监管账户的银行转账单据原件、商品房认购书和流转单、身份证。咨询电话0552-801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