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806001 | 来信时间: | 2025-08-06 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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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成**** |
内容: | 投诉信 怀远县相关部门领导: 我是白乳泉街道招商引资项目[青禹广场改造项目]投资人。项目主体已封顶,但自[具体停工开始日期]起,因审批卡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导致停工近90天。停工造成资金积压、违约风险加剧,损失严重。 现恳请相关部门: 1. 督促自规局说明审批受阻具体原因; 2. 协调推进审批流程,明确复工时间。 投诉人:成祖明 联系方式:13912961191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25-08-11 09:00
答复意见: 一、基本情况 怀远县荆山凤凰数码广场项目为蚌埠市凤凰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投资建设的项目,项目位于怀远县老城区,健康路与进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北临健康路,东南接进山路,西接怀远体育场和荆山广场。该项目已于2012年完成报规、报建等手续,并于2014年竣工投入使用。 2025 年6月18日,怀远县白乳泉街道办事处通过招商引资,与安徽青禹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就怀远县荆山凤凰数码广场项目签订投资协议。 2025年3月26日,县自然资源局收到白乳泉街道《关于怡购万家精致生活超市延伸电梯和搭建通道玻璃雨棚的函》。因搭建玻璃雨棚占用公共区域,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利益,县自然资源局建议由白乳泉街道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召开听证会,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同意后,将延伸电梯和搭建通道玻璃雨棚具体实施方案经图审审核通过后报我局备案。 2025年4月16日,白乳泉街道组织召开听证会,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以及荆山社区、荆山凤凰数码广场业主代表参加,经过讨论,形成以下意见:1.将现有12米电梯向北延伸,增加梯身长度,向下立面可平原有楼梯扶手但不得超过。2.更换后的电梯产权与原有电梯产权一致,处置拆除后的电梯需经产权人同意。3.东侧增建一部规格为 1.7米*1.7米的无障碍电梯。4.电梯和步梯上方搭建一个长30 米、宽18 米、高6米的通道玻璃雨棚。5.改造电梯和搭建雨棚均不得侵犯其他业主的利益。业主代表签字同意以上意见,未到场的部分业主,经本人同意后,由其他业主代签。 安徽青禹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图纸未报送至相关部门,未经过图审机构进行审核的情况下,擅自施工,且施工现场为钢结构,与听证会方案中玻璃雨棚不一致,企业也未告知县自然资源局,且县自然资源局未知企业已经动工。2025年5月19日,县城管局函告县自然资源局,对企业搭建的钢构棚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做出认定。2025年5月28日,县自然资源局将违建认定函至县城管局,明确荆山广场地下超市入口处搭建的大型钢构棚,未经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安徽青禹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接收到县城市管理局下达违建通知书后,多次联合白乳泉街道工作人员、装饰设计公司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荆山广场整改方案,县自然资源局明确告知应委托具有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对荆山广场改造方案出具消防、结构安全可行性论证报告、设计方案及效果图进行审查。2025年6月,企业委托安徽经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荆山广场改造可行性报告以及改造方案。2025年7月17日,县自然资源局函告白乳泉街道,鉴于荆山广场项目在建已停工,在广场北侧进出口搭建雨棚需提供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安全性论证报告,设计方案、效果图等设计方案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搭建雨棚的证明材料。2025年7月25日,提供荆山广场改造可行性报告以及改造方案。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技术审查,告知企业,改造方案在满足消防安全使用功能基础上,不应占用公共空间,其中雨棚改造方案在造型、高度、进深上应进一步优化完善,并达到施工图图审合格要求。2025年8月8日,安徽经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将优化后的改造方案报县自然资源局审核。鉴于此次改造方案与前期召开听证会上的方案不一致,县自然资源局接到优化后的改造方案当天函告白乳泉街道应再次组织召开听证会,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 二、下一步打算 对此次修改完善的改造方案,下一步将由白乳泉街道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及相关利害关系人重新召开听证会,待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此改造方案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县自然资源规划(林长制及绿化)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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