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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留言信箱24小时接收群众投诉类、举报类、咨询类、建议类的诉求。但以下内容信件不在本系统受理范围内:

1、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3、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4、反映非本县管辖范围内问题的;

5、反映已进入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程序事项的。

注意事项:

1、信件提交后,请保存好工单编号,以便查询办理结果。

2、不同问题请分别提交,避免同一信件反映多个问题,便于问题及时解决以及对信件管理和监督。

3、写信人发信后,请尽量耐心等待,避免一信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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