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sjxx20170919233419 | 来信时间: | 2017-09-20 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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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李**** |
内容: | 非常感谢您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关心,我一定会在网上发表你对我们的关心,我今天已经到村里见到祁副镇长了,并且非常热情找我们谈话,可是他说了让我们去找人证明谁之前种过我们家的地,可是现在更本就没有人愿意为我们家说话,我怎么去找,又去找谁,我现在唯一能拿出来的就是我们家的2亩6分地的粮食补贴本,之前我找我叔也去村里看过了,低跟也有我们家的地,但为什么找不到土地在什么位置,我主要是想通过村里帮忙找回我们自己家的土地,给我们确权,帮我们家办理一个土地使用证,在这里我先谢谢你了汪书记。注:(在村里动地的时候村里就没有一个人给我们家一点信息,)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怀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17-09-25 16:08
答复意见: 经安排古城镇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反映人李飞,原籍安徽省怀远县古城镇刘桥村洼李五组人,1996年户籍迁至淮北市江山区,父亲在淮北市烈山区海孜煤矿工作,母亲李素萍原籍安徽省怀远县古城镇刘桥村洼李五组人,户籍1998年迁至淮北市烈山区。 李飞和母亲一直在淮北生活,家中土地给近亲属李红亮耕种,在1992年二轮土地承包土地变动时李飞与母亲也没有回来,具体土地承包情况也不清楚,只知道自己有2.6亩土地,具体地块不详,由谁耕种不清楚,后期土地确权情况也不清楚,但2.6亩的土地补助一直由李飞母亲领取。 现通过走访有关人员得知,李飞有两块土地现由其近亲的叔父李红亮耕种,分别是家东土地1.0亩、北井沿土地0.8亩。目前李红亮夫妇都在外地务工,村支部书记刘长保、当事人李飞等人通过电话联系李红亮证实情况属实。因李飞多年未回,在土地确权时这两块土地均确权在李红亮名下,李红亮也承认这两块土地均确权在自己名下,并同意在务工回来后把属于李飞的两块土地所有权归还李飞。李飞宅基地0.66亩在土地复耕后与家东1.0亩土地都出租他人使用,前期已领到5000余元租金,近年租金未领到,已安排近亲属协调租赁方办理相关租赁协议,对所欠租金进行补偿。另有0.8亩土地因相关知情人员或死亡、或在外地务工,短期内无法查实具体情况;又因李飞母子户籍分别在1996年、1998年迁至淮北市,根据《土地法》有关规定,李飞母子土地应收归村集体所有。 综上所述,现已确定李飞家东土地1.0亩、北井沿土地0.8亩在其叔父李红亮名下,李红亮在电话中明确表示同意在务工回来后办理归还李飞土地所有权的手续;李飞目前正在办理0.66亩宅基地、1.0亩家东土地的租赁协议,因户籍早已迁出,李飞考虑自身特殊情况,表示如果剩余0.88亩土地无法核实,将不再查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