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及省内跨市就医报销流程

发布时间:2022-04-15 09:39 信息来源:县医保局 字体【  
内 容:
领导们好!我的一家是怀远县荆山镇居民,一直都购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在我在合肥安家,妈妈也即将来合肥常住,生病的话肯定是在合肥这边医院治疗了,想问一下这种省内跨市的就医保险政策及流程,谢谢!
答 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怀远县政府经安排县医保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查,怀远县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可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就医地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结算,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等多种线上方式办理。也可至县医保中心现场办理或拨打0552-8512393或2225505电话备案;2、参保人员经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后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2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5%;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2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如有疑问可来电:0552-222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