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怀远县政府经安排县农业农村局调查,现回复如下:1、2021年怀远县农业农村局、怀远县财政局、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怀远县统计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联合制定了《怀远县2021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资金优先支持不低于100亩当年新增连片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规模经营主体,每亩200元;其余资金用于支持不低于100亩流转土地种植稻谷的规模经营主体,补贴资金除去稻渔综合种养补贴资金后的结余资金以及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确定当年补贴标准”,目前该补贴项目已实施完成。2022年上级资金及方案尚未下达,因此类项目由各乡镇统计上报,建议您与所在地农技站及时沟通联系。 2.我县每年度将开展一次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由乡镇经管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通知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进行申报。2022年县、市级认定工作尚未开展,如您所注册的家庭农场在市场上部门登记注册已满1年以上,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前往所在地经管站进行登记备案。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成功后,县级暂无专项补贴资金;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补贴标准按照当年市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