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安排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调查,现回复如下:1、怀远县暂未接到上级关于生育补贴的相关政策文件。2、根据《关于修订印发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21〕18 号),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定额补助 1000 元。孕产妇住院医药费用主要为(占比≥50%)妊娠期或分娩期合并症、并发症医药费用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已告知诉求人上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