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独生子女优待政策

发布时间:2024-10-22 15:23 信息来源:怀远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内 容:
之前在网上看到独生子女不用缴纳医保,也可以享受医保服务,咨询怀远县有没有这项政策,另外想了解一下拥有独生子女证,还可以有其他什么优待政策。
答 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补贴政策:1、已领取独(双)女户证的农村独(双)女户家庭参加居民医保时,女儿(至18周岁)及父母的个人参保缴费部分县财政全额补贴;2、农村独男户家庭参加居民医保,儿子(至18周岁)及父母的个人参保缴费部分,县财政补贴一半,个人交一半。补贴参保人群缴费方式为“先缴后补”,即在税务缴费系统中先按照居民个人缴费标准(400元)进行缴费,之后再由各乡镇(街道)统计对应补贴部分退补。
  我县农村独(双)女户、农村独男户名单由县卫健委负责统计核实,相关补贴资金由卫健委申请并发放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按筹资文件规定负责统计核实并发放补贴。2024年10月22日上午与您取得联系,上述政策已告知,您表示已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怀远县医疗保障局,电话:0552-222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