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1.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婚假,符合法律规定结婚(不含复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享受。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工教育局作人员已电话回复您,您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