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怀远县农业农村局有关土地确权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04 10:42 信息来源: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内 容:
请问土地的确权是在农业农村局吗?现在家中有土地纠纷,如果您这边有相关部门可以提供帮助十分感谢。如果土地确权不是在本部门还望指点迷津一下。谢谢
答 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在网上咨询“土地确权是在农业农村局吗?如果家中土地有纠纷有哪些部门可以提供帮助?”

《物权法》颁布后,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属不动产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登记。因此,中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主要目的是: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基础上,进一步查实承包地的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健全土地用益物权登记制度,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保护土地承包经营者的权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农业主管部门,在确权登记过程中承担统一组织和指导培训等日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