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侨生”、侨眷加分证明出具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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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申请人属于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侨眷四种身份之一;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外侨办提出申请。
2.审查:县外侨办对相关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
3.办结:向市侨办上报申请材料。
2.审查:县外侨办对相关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
3.办结:向市侨办上报申请材料。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3个工作日 | 怀远县委统战部 | 胡敏 | 港澳台侨务工作股 | 三侨生加分等业务受理 | 无 |
审查 | 0.3个工作日 | 怀远县委统战部 | 胡敏 | 港澳台侨务工作股 | 审查申请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 无 |
办结 | 0.4个工作日 | 怀远县委统战部 | 胡敏 | 港澳台侨务工作股 | 县外侨办提出初审意见,上报市侨办审核。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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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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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侨生是指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 |
港澳台侨务工作股审核相关申请资料后,提出初审意见,上报市委统战部侨办审核。 | |
不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