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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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占用全市性、跨所在辖县行政区域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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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申请书 | 必要 | 0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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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 必要 | 0份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审批申请;
2、审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形式,材料齐全,由服务中心受理,同时移交至市水利(水务)局审查办理;
3、怀远县水利局在法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2、审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形式,材料齐全,由服务中心受理,同时移交至市水利(水务)局审查办理;
3、怀远县水利局在法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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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水利局 | 汪强 | 行政审批科受理岗 |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水利局 | 汪强 | 行政审批科办结岗 | 对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水利局 | 汪强 | 行政审批科送达岗 | 确保准确无误送达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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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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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填写表格必须使用黑色笔。 | |
不行 | |
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