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死亡判决恢复户口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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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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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入户《居民户口簿》 | 必要 | 0份 | 无 | 查看 | ||
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 | 必要 | 0份 | 无 | 查看 | ||
原户籍资料 | 必要 | 0份 | 无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当事人持法院的撤销死亡判决书到原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派出所根据当事人申请恢复户口。
3.送达:及时送达办结文件。
2.派出所根据当事人申请恢复户口。
3.送达:及时送达办结文件。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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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公安局 | 赵燕 | 受理岗 | 窗口确认申请人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公安局 | 赵燕 | 办结岗 |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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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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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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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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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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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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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 |
不需要。 | |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