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代拟法律文书援助

咨询 分享
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六)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七)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 (八)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九)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十)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十一)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事项作出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电子件用于线上申请,原件用于线下申请。真实、清晰、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经济困难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填写完整,材料齐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法律援助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按照要求填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与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必要 原件1份 按照要求填写。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向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2.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全部申请材料,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且属于本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予以受理。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说明。4.申请人的请求不属于本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怀远县司法局 尚伟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审查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司法局 尚伟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对法律援助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进行审查。
办结 0.3个工作日 怀远县司法局 尚伟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给予法律援助。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4

    累计评价

  • 4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经济困难不一定就能获得法律援助,获得法律援助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二是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
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是自然人,非自然人不能获得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有地域限制,1、公民因经济困难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的,由义务机关所在地、义务人住所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2、公民因经济困难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的,由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8912348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