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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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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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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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202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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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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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321003043532A4000120208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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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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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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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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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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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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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下午5: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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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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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怀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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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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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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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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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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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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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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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第7号)第三十五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在15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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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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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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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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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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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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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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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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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bb.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2-891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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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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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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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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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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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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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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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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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0552-891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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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2-891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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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第7号)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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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第7号)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场所,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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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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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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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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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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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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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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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321003043532A4000120208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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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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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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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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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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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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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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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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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上午9:00-下午5: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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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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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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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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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第7号)第三十五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在15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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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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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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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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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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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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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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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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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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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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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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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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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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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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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bb.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2-891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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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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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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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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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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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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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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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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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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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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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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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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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第7号)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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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第7号)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场所,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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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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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补发申请表,原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0份
|
|
见表格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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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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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农委窗口申请。
2.受理:农委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审查:县区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县农委审批。
4.决定:县区农委负责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审批通过,填写审批意见,签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审批通过,由农委窗口书面告知其不予审批的理由。
5.办结: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农委窗口领取。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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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农业委员会 |
文婷婷 |
受理岗 |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
无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农业委员会 |
黄瑞 |
办结岗 |
对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农业委员会 |
唐艳艳 |
送达岗 |
负责送达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5次
累计评价
-
5次
非常满意
-
0次
满意
-
0次
基本满意
-
0次
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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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安徽政务服务网(智慧安徽)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事项申请办理,不必到服务大厅。
2、个人和法人都可以注册自己的账号,方便以后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办事用。
3、注册实行实名制,注册成功后可以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找到要办理的事项,填报上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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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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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需要开具委托书,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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