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申请人提供归侨或侨眷身份认定申请,并且提供的证明身份的材料齐全、不缺项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外侨办提出申请。
2.审查:县外侨办对相关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
3.办结:县外侨办向市侨办上报申请材料。
2.审查:县外侨办对相关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
3.办结:县外侨办向市侨办上报申请材料。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委统战部 | 胡敏 | 港澳台侨务工作股 |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送达怀远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后,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无 |
审查 | 1个工作日 | 怀远县委统战部 | 胡敏 | 港澳台侨务工作股 | 审核材料,提出承办意见,报主要领导。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委统战部 | 胡敏 | 港澳台侨务工作股 | 怀远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出具初审意见后上报市外侨办最终认定,申请人自行到市外侨办自取或快递。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5次
累计评价
-
5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 |
材料作废并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 |
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