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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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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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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申请人提供归侨或侨眷身份认定申请,并且提供的证明身份的材料齐全、不缺项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单位证明 必要 0份 严格按要求填报 示例样表 查看
海外亲属身份证明 必要 0份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外侨办提出申请。
2.审查:县外侨办对相关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
3.办结:县外侨办向市侨办上报申请材料。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委统战部 胡敏 港澳台侨务工作股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送达怀远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后,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 1个工作日 怀远县委统战部 胡敏 港澳台侨务工作股 审核材料,提出承办意见,报主要领导。
办结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委统战部 胡敏 港澳台侨务工作股 怀远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出具初审意见后上报市外侨办最终认定,申请人自行到市外侨办自取或快递。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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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材料作废并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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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2-8919867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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