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2.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3.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4.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5.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企业基本情况表 | 必要 | 0份 | 符合申报要求,材料齐全。 | 查看 | ||
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 | 必要 | 0份 | 符合申报要求,材料齐全。 | 查看 | ||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请报告 | 必要 | 0份 | 符合申报要求,材料齐全。 | 查看 |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 必要 | 0份 | 符合申报要求,材料齐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申请,针对申请材料不全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补齐补正的材料;针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情况,及时将申请予以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退回原因;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负责将申请材料流转到审核岗,做好流转登记。
2、审查:针对不符合条件的办件,作出审查不予通过的决定;针对符合条件的办件,作出审查通过的决定。负责及时将审查结果流转至办结岗。
3、办结: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到窗口领取或者邮寄。
2、审查:针对不符合条件的办件,作出审查不予通过的决定;针对符合条件的办件,作出审查通过的决定。负责及时将审查结果流转至办结岗。
3、办结: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到窗口领取或者邮寄。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薛晨 | 中小企业发展股 | 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检查 | 无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薛晨 | 中小企业发展股 | 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查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薛晨 | 中小企业发展股 |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进行办结处理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0% , 评分0分
-
0次
累计评价
-
0次
非常满意
占比 0% -
0次
满意
占比 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
作废相关审批结果,并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 |
材料有误允许当场更正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全必须补齐,再予受理。 | |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后,如需撤回申请,应书面向收取材料的相应部门提出撤销申请。受理部门应退回申请材料,并撤回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