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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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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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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2.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3.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4.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5.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企业基本情况表 必要 0份 符合申报要求,材料齐全。 查看
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 必要 0份 符合申报要求,材料齐全。 查看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请报告 必要 0份 符合申报要求,材料齐全。 查看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必要 0份 符合申报要求,材料齐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申请,针对申请材料不全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补齐补正的材料;针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情况,及时将申请予以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退回原因;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负责将申请材料流转到审核岗,做好流转登记。
2、审查:针对不符合条件的办件,作出审查不予通过的决定;针对符合条件的办件,作出审查通过的决定。负责及时将审查结果流转至办结岗。
3、办结: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到窗口领取或者邮寄。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薛晨 中小企业发展股 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检查
审查 0个工作日 怀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薛晨 中小企业发展股 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查
办结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薛晨 中小企业发展股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进行办结处理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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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作废相关审批结果,并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材料有误允许当场更正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全必须补齐,再予受理。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后,如需撤回申请,应书面向收取材料的相应部门提出撤销申请。受理部门应退回申请材料,并撤回申请。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8212607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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