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

咨询 分享
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一)属于经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 (二)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三)有必要的财产,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四)财务管理符合国家财务、资产、会计的有关规定; (五)有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以《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记载的名称申请法人登记。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理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怀远县民政局 王琴/秦云云 受理岗 受理
办结 1个工作日 怀远县民政局 王琴/秦云云 办结岗 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0% ,   评分0

  • 0

    累计评价

  • 0

    非常满意

    占比  0%
  • 0

    满意

    占比  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
  • 0

    不满意

    占比  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可以
可以
0552-8356015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8356015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