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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遗失、损毁补(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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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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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遗失或损毁的持证单位,且该备案证明原由本机关颁发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必要 0份 详见材料样本。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负责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将申报资料与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理由,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
2.办结:制作新备案证明;
3.送达:按照规定程序送达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吴慧珍 政策法规室(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负责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将申报资料与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理由,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
办结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宋召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室 制作新备案证明
送达 0个工作日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宋召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室 按照规定程序结果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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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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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与原件一致,格式以常见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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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2-8919892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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