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遗失、损毁补(换)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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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遗失或损毁的持证单位,且该备案证明原由本机关颁发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注:办理流程提供模板,各地市、县根据办理深度进行修改完善)1.受理:通过互联网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选择“县(区)级”,进入,点击“在线办理”,提交材料,窗口人员负责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将申报资料与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理由,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
2.办结:制作新备案证明,按照规定程序送达。
2.办结:制作新备案证明,按照规定程序送达。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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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 吴慧珍 | 受理岗 | 1、认真完成窗口所涉事项的受理、办件、督办、颁证等各项工作任务。 2、接受群众咨询,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办理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承办部门。 3、指导申请人填写申报表,告知申请人办理事项所需材料。 4、扎实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和调整。 5、做好本窗口的档案整理及管理工作。 6、完成本部门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 韩啸 | 办结岗 | 办结出证并把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 韩啸 | 送达岗 | 结果邮寄送达申请人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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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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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原版电子档,或者扫描件并应保证其清晰度 | |
最好与原件一致,格式以常见的为准 | |
不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