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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项目评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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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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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经县政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县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国资委批准的县属企业改制、重要子企业重大资产重组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县属企业应自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资委提出核准申请。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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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 必要 0份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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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登记、核查、备案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怀远县财政局 栾飞 受理岗 受理
审查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怀远县财政局 栾飞 审查岗 审查
办结 0个工作日 蚌埠市怀远县财政局 栾飞 办结岗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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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由县级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核准。
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由县级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核准。
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由县级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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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2-891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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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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