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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项目评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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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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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经县政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县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国资委批准的县属企业改制、重要子企业重大资产重组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县属企业应自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资委提出核准申请。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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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根据审查意见,按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3、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怀远县财政局 栾飞 受理岗 受理
审查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怀远县财政局 栾飞 审查岗 审查
办结 0个工作日 蚌埠市怀远县财政局 栾飞 办结岗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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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由县级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核准。
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等。
国资委应对所出资企业行使哪些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出资企业的重大投融资规划、发展战略和规划,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履行出资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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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2-8919868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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