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儿童身份证明出具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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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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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派出所窗口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2、办结:情况属实予以办理,出具证明。
3、送达:送达结果文件。
2、办结:情况属实予以办理,出具证明。
3、送达:送达结果文件。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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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公安局 | 赵燕 | 受理岗 | 派出所窗口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公安局 | 赵燕 | 办结岗 | 情况属实予以办理,出具证明。 | 无 |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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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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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儿童案件受理地派出所。 | |
社区民警要实地找相关人员核查。 | |
被拐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