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登记信息变化后重新备案(第三类经营)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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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三)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免于提交本条第(四)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注:办理流程提供模板,各地市、县根据办理深度进行修改完善)1.受理: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选择“县、区”,向县级应急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2.办结:材料符合要求的颁发备案证明;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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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 吴慧珍 | 受理岗 | 受理岗:1、负责热情接待群众,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及有关业务咨询;2、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收件登记和初步审查;3、负责针对申请材料不全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补齐补正的材料;针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情况,及时将申请予以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退回原因;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负责将申请材料流转到审核岗,做好流转登记。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 韩啸 | 办结岗 | 1、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2、负责对办件情况进行整理,制作相应案卷,形成办件台账;3、负责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业务指导和政策解答。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 韩啸 | 送达岗 | 结果邮寄送达申请人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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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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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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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相关审批结果,并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 |
现场备案时,材料有误允许当场更正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全必须补齐,再予受理。网上备案时,可重新上传材料。 | |
可直接到现场咨询或办理。如需要网上办理先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注册个人或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