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停业、歇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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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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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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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1017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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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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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321672634356Q43410170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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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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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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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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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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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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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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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下午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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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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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怀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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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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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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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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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辖区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停业、歇业的批准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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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
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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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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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辖区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停业、歇业的批准
县级:辖区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停业、歇业的批准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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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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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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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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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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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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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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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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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0552-891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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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2-891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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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半年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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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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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半年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停业或者歇业前,落实保障及时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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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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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
基本编码 |
|
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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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321672634356Q43410170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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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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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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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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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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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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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上午9:00—下午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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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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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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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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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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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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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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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辖区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停业、歇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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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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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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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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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辖区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停业、歇业的批准
县级:辖区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停业、歇业的批准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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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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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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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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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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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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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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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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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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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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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半年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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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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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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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1、网上或窗口受理;
2、行政审批科审核;
3、行政审批科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
宋文博 |
行政审批科 |
受理申请,材料初审。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
张广洋 |
行政审批科 |
对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
张广洋 |
行政审批科 |
对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 |
宋文博 |
行政审批科 |
邮政EMS送达到申请人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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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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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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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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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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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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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
作废相关审批结果,并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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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有误允许当场更正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全必须补齐,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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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直接到现场咨询或办理。如需要网上办理先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注册个人或法人用户,再按规定扫描上传所有材料的图片,并邮寄相关材料原件,且保证真实有效,事前可进行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