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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损坏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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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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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 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必要 0份 按要求填写,内容清晰明确,具体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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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身份证 必要 0份 按实际情况提供 查看
遗失或损坏声明; 必要 0份 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办结: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月平 行政审批科受理岗 对申请材料进行把关
办结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月平 行政审批科办结岗 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办结。
送达 0个工作日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月平 行政审批科送达岗 对办结事项送达给当事人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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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可以本人来办,也可以委托他人。
可以登报,也可以本人承诺。
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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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2-8919860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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