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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珍贵古籍名录、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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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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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符合《国家珍贵古籍申报评审暂行办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对于申报主体的要求。《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1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并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标准为馆藏古籍的数量一般在10万册件以上或收藏古籍善本数量在3000册件以上、有独立的古籍专用书库、有专门的古籍保护机构和工作人员且管理制度健全、有古籍保护专项经费。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理,审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怀远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顾伟/高玉梅 受理岗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完成材料受理
审查 0.4个工作日 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怀远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蒋慧君/高玉梅 审查岗 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办结 0.3个工作日 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怀远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蒋慧君/高玉梅 办结岗 根据审查意见给予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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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符合《古籍定级标准》和《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选标准》。
1.部署:按照文化部统一安排,省文化厅组织省内申报工作。 2.申请:由古籍收藏单位和个人向所属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交《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书。 3.受理: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对向省文化厅申报。 4.发布:按照文化部批准文件正式发布。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书》、包括本市珍贵古籍名录申报书目汇总表及书影文件夹的刻录光盘、《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书》、申报单位自评报告正副本。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8919867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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