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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设立核准(县级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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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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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设立公证机构,应当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设立公证机构的申请和组建报告 必要 原件3份 电子件用于线上申请,原件用于线下申请。真实、清晰、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拟任公证员名单及简历 必要 原件3份 电子件用于线上申请,原件用于线下申请。真实、清晰、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情况说明 必要 原件3份 电子件用于线上申请,原件用于线下申请。真实、清晰、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开办资金证明 必要 原件3份 存款证明或转账凭证 示例样表 查看
办公场所证明 必要 原件3份 电子件用于线上申请,原件用于线下申请。真实、清晰、有效。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或到窗口申请。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邮寄或直接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2.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送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3.办理结果网上公开,根据申请人要求快递或到窗口领取结果材料。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司法局 尚伟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受理公证机构设立申请
办结 0.5个工作日 怀远县司法局 尚伟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审查材料,上缴上级行政管理机关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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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申请人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逐级上报司法厅。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
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核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8912348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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