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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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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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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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20208000
|
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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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321003043532A400012020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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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自助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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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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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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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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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下午5: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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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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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怀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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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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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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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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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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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第7号)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场所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变更场址或者经营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交回原《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可能引起动物防疫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发证机关应当在20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
变更单位名称或者其负责人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持有效证明申请变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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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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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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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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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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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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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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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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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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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bb.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2-891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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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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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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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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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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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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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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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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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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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0552-891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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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2-891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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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第7号)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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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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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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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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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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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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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
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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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321003043532A400012020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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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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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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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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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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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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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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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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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上午9:00-下午5: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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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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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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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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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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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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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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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第7号)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场所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变更场址或者经营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交回原《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可能引起动物防疫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发证机关应当在20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
变更单位名称或者其负责人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持有效证明申请变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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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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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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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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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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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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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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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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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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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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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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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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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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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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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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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bb.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2-891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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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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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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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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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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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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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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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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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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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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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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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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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第7号)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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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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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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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营业执照,原动物防疫合格证 |
必要 |
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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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表格 |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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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
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农委窗口申请。
2.受理:农委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3.审查: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县农委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4.决定:县农委负责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审批通过,填写审批意见,签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审批通过,由农委窗口书面告知其不予审批的理由(时限:3个工作日)。
5.办结: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农委窗口领取(时限:1个工作日)。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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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农业委员会 |
文婷婷 |
受理岗 |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
无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农业委员会 |
黄瑞 |
办结岗 |
对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农业委员会 |
唐艳艳 |
送达岗 |
负责送达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5次
累计评价
-
5次
非常满意
-
0次
满意
-
0次
基本满意
-
0次
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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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安徽政务服务网(智慧安徽)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事项申请办理,不必到服务大厅。
2、个人和法人都可以注册自己的账号,方便以后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办事用。
3、注册实行实名制,注册成功后可以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找到要办理的事项,填报上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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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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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需要开具委托书,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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