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增加生产或经营的备案品种主要流向改变的重新备案(第三类经营)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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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三)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免于提交本条第(四)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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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书 | 必要 | 原件1份 | 字迹清晰。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填表说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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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选择“县级”,向县级应急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或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应急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2.审查:相关人员进行材料审核;
3.办结:材料符合要求的颁发备案证明,制作备案证明。
4.送达:结果送达申请人。
2.审查:相关人员进行材料审核;
3.办结:材料符合要求的颁发备案证明,制作备案证明。
4.送达:结果送达申请人。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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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 吴慧珍 | 政策法规室(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 | 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选择“县级”,向县级应急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或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应急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 宋召阳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室 | 审核材料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 宋召阳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室 | 材料符合要求的颁发备案证明,制作备案证明。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 宋召阳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室 | 结果送达申请人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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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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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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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原版电子档,或者扫描件并应保证其清晰度 | |
最好与原件一致,格式以常见的为准 | |
不可以 |